厦门“大理石瓷砖”商品名称和广告纠纷案
20161021
一审
《法庭审理笔录》
共和国公民李劲松
请求厦门市检察院检察长、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检察长、厦门市中院院长、厦门市中院纪检监察室
履行对法官渎职行为的法定监督职责
依法决定立案查处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等太无视天理作事太越底线的法官
“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这一涉嫌枉法裁判罪行径
之
《报案举报专函》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我的联系电话:13691124988。电邮:yitong178@sina.com。
日前,我因故确切获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良知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
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独自作出了“湖里区人民法院(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后附判决书全文)。
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尊严枉法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在认定案情基本事实方面,存在着审判员陈巧玲“认假充真,偏听偏信,弃真采假,无视《投诉举报告知单》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依法判定确认的权威专业重要事实,偏以一审原告自编自导臆造臆想出的依法根本不具有证明力的虚假事实作为判案主要根据”等太失底线太过离谱的重大明显错误。
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尊严枉法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在适用法律方面,更是存在着“审判员陈巧玲自行滥权枉法替代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修法权、自定自改法律条款原文内容、将已被其自行修改后的法律条款文字作为判案准绳”等太失底线太过离谱的重大明显错误。
显而易见,
这是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所作枉法裁判”!
并且,
这是一个“会造成法人高达至少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更换产品包装费用损失)”的枉法裁判!
这是一个“对明知是不实无证明力的证据予以采信”的枉法裁判!
这是一个“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的枉法裁判!
这是一个“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故意错误适用法律”的枉法裁判!
显而易见,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
这一不法行为,
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之规定;
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湖里区法院审判员陈巧玲法官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涉嫌“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详细具体行为,
我下面分三大部分,
向贵机关作详细的报案举报检举控告说明。
第一大部分
关于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把两次所谓的103份《问卷调查公证书》当作对原判决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基本事实”这一“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和认定事实错误”的重大问题。
一、(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案一审法院是于2016年3月11日立案受理的。
2016年6月28日,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管辖权异议。
终审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福建省自贸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批复》的规定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016年8月21日,
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一个人违法对本案这个“依法必须组成合议庭这一审判组织进行合议庭开庭审理的、案情复杂当事人双方存在重大争议的知识产权案件”,
非法进行独任开庭审理。
自2016年8月21日开庭后至第15个月的2017年11月20号期间,
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又违法“继续独自一人严重超审限审查了长达449天”。
2017年11月20日,
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独自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
宣称她现已“审理查明”:
“百度”知道中,有人提问”简一大理石瓷砖是大理石还是瓷砖啊?”,有热心网友回答仿照大理石的瓷砖,也有人回答“瓷砖大理石都有”。
二、但其实,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在长达449天的一人独审独查期间,并没有查明:
1、什么是瓷砖的消费者?
2、什么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3、什么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4、什么是天然大理石的经营者?
5、这百度知道中的一个提问人及两个答问人,
是不是未成年人?
是不是天然大理石的经营者?
是不是本案原告高时公司的员工?
是不是本案原告高时公司股东及高管的家属和亲友?
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过、使用过天然大理石的天然大理石实际消费者?
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正打算购买、使用天然大理石的相关公众?
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过、使用过大理石瓷砖的大理石瓷砖实际消费者?
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正打算购买、使用大理石瓷砖的相关公众?
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过、使用过瓷砖的瓷砖实际消费者?
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正打算购买、使用瓷砖的相关公众?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全厦门市共有多少个大理石瓷砖消费者购买了大理石瓷砖这一新品类瓷砖商品?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全厦门市共有多少个简一大理石瓷砖消费者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这一新品类瓷砖商品?
其84.9%是多少人?
其58.5%是多少人?
其86.8%是多少人?
其62%是多少人?
8、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全国共有多少个大理石瓷砖消费者购买了大理石瓷砖这一新品类瓷砖商品?
9、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全国共有多少个简一大理石瓷砖消费者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这一新品类瓷砖商品?
其84.9%是多少人?
其58.5%是多少人?
其86.8%是多少人?
其62%是多少人?
三、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2017年11月20日独自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宣称,她现已“审理查明”:
2016年3月11日,高时公司在厦门市思明区梧村地下商业街中闽百汇商场至火车站路段在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向路人随机发放《问卷调查》,共收回50份。
就“简一大理石瓷砖是什么类型的产品”的问题,共计84%的被调查者选择系“大理石”或“使用天然大理石为原料的新型产品”。
就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源石材产自于意大利,是否会觉得这个产品的原料来源于意大利”的问题,52%的被调查者选择“是的”。
就广告语 “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是否会认为它是跟天然大理石有关的产品”的问题,74%的被调查者选择“是的”。
就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这句话是否会让您对天然大理石有不好的印象,并对他的选择有所顾虑”的问题,46%的被调查者选择 “是的”。
四、但其实,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在开庭后长达449天的违法严重超审限一人独审独查期间,并没有查明:
(1)、交回这50份所谓问卷调查的路人各自的年令职业学历和身份证号码?
(2)、其中有多少个是已经购买过天然大理石的天然大理石消费者?
(3)、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天然大理石但有经济实力购买天然大理石做装修装装饰材料而且目前已经有购买天然大理石欲望的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相关公众?
(4)、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天然大理石至今也没有经济实力购买天然大理石做装修装装饰材料的而且至今也根本没有购买天然大理石做装修装装饰材料的欲望的?
(5)、其中有多少个是天然大理石的经营者?
(6)、其中有多少个是本案原告高时公司的员工?
(7)、其中有多少个是本案原告高时公司股东及高管的家属和亲友?
(8)、其中有多少个是本案原告高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事先雇用好安排来的?
(9)、其中有多少个是已经购买过大理石瓷砖的大理石瓷砖实际消费者?
(10)、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大理石瓷砖但有经济实力购买大理石瓷砖做装修装装饰材料而且目前已经有购买大理石瓷砖欲望的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相关公众?
(11)、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大理石瓷砖至今也没有经济实力购买大理石瓷砖做装修装装饰材料的而且目前也根本没有过购买大理石瓷砖做装修装装饰材料的欲望的?
(12)、其中有多少个是已经购买过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普通瓷砖的其他普通瓷砖消费者?
(13)、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任何瓷砖的?
(14)、其中有多少个从没购买过任何瓷砖但目前已经有购买瓷砖欲望的瓷砖消费市场相关公众?
(15)、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任何瓷砖而且目前也根本没有过购买瓷砖欲望的?
(16)、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来在家里不用操心管购买天然大理石或购买瓷砖等事务也从来没有想过与购买天然大理石或购买瓷砖相关事宜的?
- 、其中有多少个是”天然大理石的实际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是”大理石瓷砖的实际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实际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相关公众“?
- 、其中有多少个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相关公众“?
- 、其中有多少个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相关公众“?
- 、其中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26)、就“简一大理石瓷砖是什么类型的产品”的问题选择系“大理石”或“使用天然大理石为原料的新型产品”的这所谓共计84%的被调查路人里;
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27)、就“简一大理石瓷砖,源石材产自于意大利,是否会觉得这个产品的原料来源于意大利”的问题选择“是的”这所谓共计52%的被调查路人里,
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28)、就“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是否会认为它是跟天然大理石有关的产品”的问题选择“是的”这所谓共计74%的被调查路人里,
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29)、就“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这句话是否会让您对天然大理石有不好的印象,并对他的选择有所顾虑”的问题选择“是的”这所谓共计46%的被调查路人里,
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30)、就“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这句话是否会让您对天然大理石有不好的印象,并对他的选择有所顾虑”的问题选择“是的”这所谓共计46%的被调查路人里,
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31)、在2016年3月11日交回了50份所谓问卷调查的路人,
其中有多少个是在2016年3月10之前已看到过“简一大理石瓷砖是什么类型的产品”这一问题的?
其中有多少个是在2016年3月10之前已看到过所谓的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源石材产自于意大利”的?
其中有多少个是在2016年3月10之前已看到过广告语“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的?
其中有多少个是在2016年3月10之前已看到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的?
(32)、在2016年3月10之前即真已看到过“简一大理石瓷砖是什么类型的产品”这一问题、真已看到过所谓的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源石材产自于意大利”、真已看到过广告语“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真已看到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的这所谓路人里,
有多少个这所谓路人是”因此对大理石瓷砖这一商品的真实情况实际产生了错误联想,从而实际影响其购买决策,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有多少个这所谓路人是”因此理解为所谓的大理石瓷砖商品没有辐射等缺点,天然大理石带有一定辐射;从而实际影响其购买决策,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有多少个这所谓路人是”因此以为简一大理石瓷砖是用产自意大利、缅甸、伊朗等国的源石材为原料,将其进口来的外国源石材天然大理石打烂并碾成泥土状态后,再烧制成大理石瓷砖。从而实际影响其购买决策,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有多少个这所谓路人是”因此将大理石瓷砖理解为天然大理石或含天然大理石成分的新型商品,在事实上对大理石瓷砖的质量、成分等产生误解,从而导致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有多少个这所谓路人是“因此误以为简一大理石瓷砖比大理石更高档,可以完全替代大理石,从而降低了其对大理石的好感度,提高了其对简一大理石瓷砖的认同度和好感度,降低了其选择天然大理石的意愿,增加了选其择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意愿,从而导致其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提高简一大理石瓷砖销售额“?
(33)、2016年3月11日,本案一审原告高时公司单方在厦门市思明区梧村地下商业街中闽百汇商场至火车站路段并在其单方有偿聘请的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公证员的所谓现场监督下,共向多少个路人随机发放了多少份《问卷调查》?
五、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在2017年11月20日独自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中宣称,她现已“审理查明”:
2016年5月31号,高时公司在厦门市“北京集美家居”(同安区)向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人群随机发放《问卷调查》,供收回53份。
就“简一大理石瓷砖是什么类型的产品”的问题,共计84 . 9%的被调查者选择系“大理石”或“使用天然大理石为原 料的新型产品”。
就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源石材产自于意大利,是否会觉得这个产品的原料来源于意大利”的问题,58.5%的被调查者选择“是的”。
就广告语“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是否会认为它是跟天然大理石有关的产品”的问题,86 . 8%的被调查者选择“是的”。
就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这句话是否会让您对天然大理石有不好的印象,并对他的选择有所顾虑”的问题,62%的被调查者选择”是的”。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明确“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天然大理石”这一商品的消费者,
即“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天然大理石这一商品的人”。
“瓷砖”这一商品的消费者,
即“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瓷砖这一商品的人”。
“大理石瓷砖”这一商品的消费者,
即“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大理石瓷砖这一商品的人”。
但其实,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并没有查明:
- 、这交回这53份所谓问卷调查的所谓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人,各自的年令职业学历和身份证号码?
- 、其中有多少个是已经购买过天然大理石的天然大理石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天然大理石但有经济实力购买天然大理石做装修装装饰材料而且目前已经有购买天然大理石欲望的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
- 、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天然大理石至今也没有经济实力购买天然大理石做装修装装饰材料的而且目前也根本没有过购买天然大理石做装修装装饰材料的欲望的?
(5)、其中有多少个是天然大理石的经营者?
(6)、其中有多少个是本案原告高时公司的员工?
(7)、其中有多少个是本案原告高时公司股东及高管的家属和亲友?
(8)、其中有多少个是本案原告高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事先雇用好安排来的?
(9)、其中有多少个是已经购买过大理石瓷砖的大理石瓷砖消费者?
(10)、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大理石瓷砖但有经济实力购买大理石瓷砖做装修装装饰材料而且目前已经有购买大理石瓷砖欲望的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
(11)、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大理石瓷砖至今也没有经济实力购买大理石瓷砖做装修装装饰材料的而且目前也根本没有过购买大理石瓷砖做装修装装饰材料的欲望的?
(12)、其中有多少个是已经购买过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普通瓷砖的其他普通瓷砖消费者?
(13)、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任何瓷砖的?
(14)、其中有多少个从没购买过任何瓷砖但目前已经有购买瓷砖欲望的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
(15)、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没购买过任何瓷砖而且目前也根本没有过购买瓷砖欲望的?
(16)、其中有多少个是从来在家里不用操心管与购买天然大理石或购买瓷砖等事务也从来没有想过与购买天然大理石或购买瓷砖相关事宜的?
- 、其中有多少个是普通的”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是普通的”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是普通的”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是普通的”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
- 、其中有多少个是普通的”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
- 、其中有多少个是普通的”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
- 、其中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 、其中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26)、就“简一大理石瓷砖是什么类型的产品”的问题选择系“大理石”或“使用天然大理石为原料的新型产品”的这所谓84 . 9%的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被调查人里,
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27)、就“简一大理石瓷砖,源石材产自于意大利,是否会觉得这个产品的原料来源于意大利”的问题选择“是的”这所谓这所谓58 . 8%的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被调查人里,
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28)、就“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是否会认为它是跟天然大理石有关的产品”的问题选择“是的”这所谓这所谓86 . 8%的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被调查人里,
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29)、就“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这句话是否会让您对天然大理石有不好的印象,并对他的选择有所顾虑”的问题选择“是的”这所谓这所谓62%的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被调查人里,
有多少个既不是”天然大理石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天然大理石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
有多少个既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也不是“大理石瓷砖之外的其他瓷砖的消费者“?
(30)、在2016年5月31日交回了53份所谓问卷调查的所谓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被调查人,
其中有多少个是在2016年5月30之前已看到过“简一大理石瓷砖是什么类型的产品”这一问题的?
其中有多少个是在2016年5月30之前已看到过所谓的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源石材产自于意大利”的?
其中有多少个是在2016年5月30之前已看到过广告语“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的?
其中有多少个是在2016年5月30之前已看到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的?
(31)、在2016年5月30之前即真已看到过“简一大理石瓷砖是什么类型的产品”这一问题、真已看到过所谓的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源石材产自于意大利”、真已看到过广告语“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真已看到广告语“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的这所谓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被调查人里,
有多少个是”因此对大理石瓷砖这一商品的真实情况实际产生了错误联想,从而实际影响其购买决策,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有多少个是”因此理解为所谓的大理石瓷砖商品没有辐射等缺点,天然大理石带有一定辐射;从而实际影响其购买决策,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有多少个是”因此以为简一大理石瓷砖是用产自意大利、缅甸、伊朗等国的源石材为原料,将其进口来的外国源石材天然大理石打烂并碾成泥土状态后,再烧制成大理石瓷砖。从而实际影响其购买决策,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有多少个是”因此将大理石瓷砖理解为天然大理石或含天然大理石成分的新型商品,在事实上对大理石瓷砖的质量、成分等产生误解,从而导致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有多少个是“因此误以为简一大理石瓷砖比大理石更高档,可以完全替代大理石,从而降低了其对大理石的好感度,提高了其对简一大理石瓷砖的认同度和好感度,降低了其选择天然大理石的意愿,增加了选其择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意愿,从而导致其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提高简一大理石瓷砖销售额“?
(32)、这交回这53份所谓问卷调查的所谓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人里,
有多少个是当天去集美家居市场直接采购”五金、木门、家具、吊顶、油漆、开关、窗帘、壁纸、地毯、灯饰、沙发“的,
五金、木门、家具、吊顶、油漆、开关、窗帘、壁纸、地毯、灯饰、沙发类商品消费者?
(33)、这交回这53份所谓问卷调查的所谓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人里,
有多少个是去集美家居市场了解”五金、木门、地板、吊顶、油漆、开关、窗帘、壁纸、地毯、灯饰“价格行情,
有购买五金、木门、家具、吊顶、油漆、开关、窗帘、壁纸、地毯、灯饰、沙发现实意向的”,
五金、木门、家具、吊顶、油漆、开关、窗帘、壁纸、地毯、灯饰、沙发类商品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
(34)、这交回这53份所谓问卷调查的所谓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人里,
有多少个是当天去集美家居市场直接采购天然大理石或大理石瓷砖的,
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
(35)、这交回这53份所谓问卷调查的所谓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人里,
有多少个是当天去集美家居市场了解天然大理石或大理石瓷砖行情及性价比,
有欲购买天然大理石或大理石瓷砖现实意向的,
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商品消费市场的“相关公众”?
(36)、2016年5月31日,本案一审原告高时公司单方设计在厦门市北京集美家居(同安区)向有意在家居市场购买家居的人群随机发放了多少份《问卷调查》?
第二大部份
关于“法律层面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界定、法律层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法律层面商业诋毁侵权行为的界定”等事关实体法律适用正确性的重大问题。
一、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在2017年11月20日独自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中宣称,她现已“审理查明”:
大理石系一切由各种颜色花纹的,用来做建筑装饰材料的石灰岩,主要成分为碳酸钙,因盛产于中国云南大理而得名。
高时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大理石制品系其经营的主要商品。
简一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简一大理石瓷砖”系其经营的商品之一。该大理石瓷砖系从色彩、质感、纹理脉络、光感、触感等方面具有天然大理石逼真美观效果的瓷砖产品。
简一公司与高时公司均系建筑装修材料的销售主体,属于同业竞争关系。
二、但其实,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并没有查明:
- 高时公司是不是成立于2009年12月24日?
- 在厦门中院2016年6月28日终审驳回被告简一公司的管辖权异议裁定湖里区法院有权管辖本案前,
原告方高时石材集团市场总监刘致墉先生作为原告方发言人就“有人质疑高时此次的事件是阴谋是炒作行为”接受《海西石材》杂志采访时公开宣告了:
首先,从产品性质而言,高时销售的天然大理石是大自然孕育而成,简一销售的大理石瓷砖是工业化流水线生产,这是两种从产品性质、结构成分等方面而言完全不同的材料,唯一能扯上点关系的,可能就是看起来比较像而已,当然这种相似本身也是“仿大理石瓷砖”存在的的唯一价值;
其次,在客户对象方面,天然大理石和“仿大理石瓷砖”的受众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群体;
天然大理石主要应用场所是星级酒店、高档会所以及豪宅别墅等,
而仿大理石瓷砖则更多面对的是一些喜爱天然石材但是在某些方面暂时不具备消费条件的客户群体,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领域,
没有也不可能构成直接的竞争关系”。
最后,就诉讼的两个“主角”而言,
高时是一家专注于天然石材的开采、加工和销售的企业集团,是一家地道的“石企”;
而简一则是一家纯粹的瓷砖企业,和别的瓷砖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他们的产品集中在“仿大理石瓷砖”这一领域,而别的瓷砖企业产品线可能更为宽泛一些。
炒作的前提,是建立在
明确的利益冲突
和
预期收益
之上,
从上面三点而言,我们看不出具有这样的前提和基础。
(参见:http://news.ccd.com.cn/Htmls/2016/6/27/2016627133747176236-1.html )
3、广东佛山是我国最重要的陶瓷产业集群所在地,这里有几百家陶瓷企业,一千多条生产线,全国出口陶瓷的一半以上都来自佛山。如今,简一公司一家的出口外销产品总值已占全国同品类产品出口总值的20%以上。
2009年,经过不断的技术难关攻克,被告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在全国首创运用全抛釉工艺生产出“简一大理石”面市销售。
简一大理石瓷砖是2009年4月第一次以全抛釉大理石的名称正式走向市场并通过广东省科技成果鉴定、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2009年4月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在全国首创运用全抛釉工艺生产出的“简一大理石”系列产品一推出市场,
2009年度仅仅销售了8个月左右就凭借其逼真的石材肌理让整个建陶行业为之震撼。
2009年春季陶博会涉足全抛釉的陶企屈指可数,2009年度生产销售大理石瓷砖的只有运用全抛釉工艺生产出“简一大理石”的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
2010年度,开始有国内大型知名陶瓷企业开始跟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一样生产销售全抛釉“大理石”瓷砖了。
但2011年春交会,全抛釉“大理石”瓷砖产品就出现在几乎所有参展企业的展架或产品目录上。
(参见 http://gz.jiaju.sina.com.cn/news/2011-10-24/14582062028.shtml?source=rss )
4、被告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2009年在全国首创运用全抛釉工艺生产出的“简一大理石”系列产品推出市场,
成功销售了长达8个月左右后,
2009年12月24日,
原告高时公司才刚刚注册出生。
2009年4月左右,
被告简一公司产销全国首批高仿真“大理石瓷砖”时,
按照多年来国内陶瓷行业的业内约定俗成的瓷砖产品命名惯例,
有如数年前其将仿木纹瓷砖、仿羊皮瓷砖命名为“木纹”瓷砖、“羊皮”瓷砖一样,
言简意明地将其在全国首创运用全抛釉工艺生产出的高仿真“大理石”瓷砖命名为“简一大理石”的行为,
以及
此后简一公司在2009年度内长达8个月左右营销其高仿真“简一大理石”瓷砖时,
将天然大理石与“简一大理石”瓷砖差别优点实打实地进行对比说明的行为,
是否属于
2009年度“当原告高时公司还没出生,原告高时公司还在其台湾或日本爸妈肚里的时候”
简一公司即“对当时还没出生还在其台湾或日本爸妈肚里的原告高时公司”
实施了长达8个月左右的“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了“损害原告高时公司这个当时还没出生还在其台湾或日本爸妈肚里的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侵犯了“当时还没出生还在其台湾或日本爸妈肚里的原告高时公司的利益”?
5、2009年12月24日之前长达8个月左右,
被告简一公司按照多年来国内陶瓷行业的业内约定俗成的瓷砖产品命名惯例,
言简意明地将其生产面市的仿木纹瓷砖、仿羊皮瓷砖、仿水泥瓷砖命名为“简一木纹”瓷砖、“简一羊皮”瓷砖、“简一水泥”瓷砖的行为,
是否属于“损害竞争对手高时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是否属于“损害竞争对手高时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是否属于“侵犯和损害竞争对手高时公司利益”?
6、被告简一公司按照多年来国内陶瓷行业的业内约定俗成的瓷砖产品命名惯例,
言简意明地将其生产面市的仿木纹瓷砖、仿羊皮瓷砖、仿水泥瓷砖命名为“简一木纹”砖、“简一羊皮”砖、“简一水泥”砖的行为,
是否属于
“足以导致消费者认知混淆,
混淆其瓷砖与木地板、水泥、羊皮的关系,
使消费者对其瓷砖产品的成分、来源等发生误解,
使购买者误以为其‘简一木纹’瓷砖、‘简一羊皮’瓷砖、‘简一水泥’瓷砖产品成分里主要是木地板、水泥、羊皮,
使购买者误以为其‘简一木纹’瓷砖、‘简一羊皮’瓷砖、‘简一水泥’瓷砖里面有木地板、水泥、羊皮,
误导有意选择木地板、水泥、羊皮的消费者作出购买其仿木地板、水泥、羊皮效果的瓷砖商品的错误决策,
其结果必然是损害到消费品市场中木地板、水泥、羊皮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了全中国社会经济秩序”?
7、事实上,简一公司曾经在2006年开发过一个新产品,叫羊皮砖,摸起来像羊皮一样软软的。这个新产品曾经为简一公司带来很高的利润,但是很快全行业的大哥们都跟风推出羊皮砖——之后则是争相杀价的价格战,做来做去,就把羊皮砖这个产品做死了。
三、试问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
- 是否“松油灯、电石灯、煤油灯、电灯是否均系照明材料,其经营者均系照明材料的销售主体,属于同业竞争关系”?
- 是否“独轮木车、马车、人力两轮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手扶拖拉机、卡车、轿车、火车、飞机、轮船、宇宙飞船,均系交通运输工具,其经营者均系交通运输工具的销售主体,属于同业竞争关系”?
是否“只有财力购买人力两轮自行车的人力两轮自行车消费者们,和有财力购买了私人飞机的赵本山一样,都是私人飞机的消费者”?
- 误以为某瓷砖产品的原料成分里“含有天然大理石的成分”是什么意思?
- 产品成分中有天然大理石是什么意思?
- 天然大理石的成分除了碳酸钙外还有什么?
- 天然大理石的质感触感纹理逼真感高贵感是全都来自于取决于其整体感,还是全来自于取决于其组成成分碳酸钙棵粒?
- 把天然大理石打碎还原成了其组成成分棵粒状的碳酸钙粒子原形之后,这些已被打碎还原成碳酸钙粒子原形的棵粒状天然大理石破碎残物,还能显现出半点天然大理石的质感触感纹理逼真感高贵感吗?
- “天然大块大理石”与“天然中草补药”、与“天然大块鸡肉”、“天然大块猪肉”、“天然大块羊肉”有什么不同?
- 天然中草补药与天然大块鸡肉、天然大块猪肉、天然大块羊肉被打碎砍碎成棵粒状之后,
这些已被打碎成了棵粒状的破碎物,
是“与被打碎的天然大理石棵粒状破碎物一样,立即成了无原优点、保持不了原使用价值的垃圾”,
还是“仍然葆有大块时的原有主要食用品味优点和原有主要食用价值”?
- “大理石”瓷砖,与“鸡肉”面、“猪肉”面、“羊肉”面,有何不同?
- 众所周知,瓷砖的主要原料就是泥土和沙。
大理石瓷砖的原料成分里,
“没有半点把天然大理石块破碎后的建材垃圾(即破碎的天然大理石块棵粒)”,
这,
与鸡肉面、猪肉面、羊肉面里“没有一丝鸡肉、猪肉、羊肉”,
是不是一样性质的问题?
- 什么是瓷砖?瓷砖是不是“以耐火的金属氧化物及半金属氧化物,经由研磨、混合、压制、施釉、烧结之过程,而形成的一种耐酸碱的瓷质或石质等的建筑或装饰的材料,总称之为瓷砖。其原材料由粘土、石英沙等混合而成”?
- 是否“任何一个已成年的、生理发育基本正常的、心理思维发育也基本正常的、具有普通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一般注意能力和辩识能力的人,在长时间面对面看货、了解货、选货、验货付款购买使用大理石瓷砖这货”时,
都理应会知道它只是高仿真天然大理石块的纹理手感质感触感美感的瓷砖?
都理应会知道它不是天然大理石块?
都理应会知道它与天然大理石块相比而言有哪些优劣点?
都理应会知道这大理石瓷砖并不是把天然大理石块全部打烂彻底磨碎成粉后再用这些被磨碎成粉后的天然大理石主要成分碳酸钙棵粒来制作的?
都理应会知道这大理石瓷砖里有没有一丝破碎后的天然大理石棵粒这一建材垃圾物与鸡肉面、猪肉面、羊肉面里面有没有一丝鸡肉、猪肉、羊肉根本不是一样性质的问题?
- “源石材”这3个字,是不是“高仿真大理石品类陶瓷行业人员的常用词语”?
说某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源石材”,
是不是意在说明
“此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具体参照模仿的是采自哪里的哪一块天然大理石上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
是不是意在指出
“被高仿的这一块天然大理石样品的具体来源是何处”?
是不是:
A、说此批次大理石瓷砖
“源石材来自于意大利”,
即是陈述介绍说明
此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产品所高仿的这一块“图案纹理质感触感模特儿天然大理石(即“源石材”)”,
是“来自于意大利””。
B、这,
根本不可能是用以说明
“此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
是由于我们在烧制瓷砖时所用的泥土采自意大利。
因为,
这3个字是源“石”材,
这三个字根本不是源“土”材。
C、这,
也根本不可能离谱到是用以说明
“此批次高仿真瓷砖能有如此逼真效果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
是由于我们在烧制此批次瓷砖时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破碎小石粒系采购于意大利,
正是由于我们把意大利的已被打破碎的意大利天然大理石破碎建材垃圾棵粒直接进口到中国来了并且使用这些来自于意大利的天然大理石破碎建材垃圾棵粒作为原材料,
所以,
我们才能够烧制出这有如此逼真效果的意大利雪花大理石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
因为,
任何一个已成年的、生理发育基本正常的、心理思维发育也基本正常的、具有普通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一般注意能力和辩识能力的人,在长时间面对面看货、了解货、选货、验货付款购买使用大理石瓷砖这货时,
都清楚知道,
这大理石瓷砖并不是把天然大理石块全部打烂彻底磨碎成粉后再用这些被磨碎成粉后的天然大理石棵粒来制作的,
大理石瓷砖也就是瓷砖,
瓷砖的原材料其实主要就是粘土和沙子。
而且,
被磨碎成粉后的意大利天然大理石棵粒并不是孙悟空的毫毛,
不可能象孙悟空的一根毫毛这样,
被孙悟空用口一吹便能变成和真孙悟空一模一样大小的假孙悟空。
- 除了原告方及原告方组织鼓动的石材协会部分石材经营者之外,
还有没有一个实例能够证明,
被告方以及全中国任何一个大理石瓷砖经营者销售者,
曾经对来购买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有过下列言行?
- 某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源石材”、“源石材来自于意大利”,
就是说,
“此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是由于我们在烧制瓷砖时所用的泥土采自意大利”?
- 某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源石材”、“源石材来自于意大利”,
就是用以说明,
“此批次高仿真瓷砖能有如此逼真效果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
是由于我们在烧制此批次瓷砖时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破碎小石粒系采购于意大利,
正是由于我们把意大利的已被打破碎的意大利天然大理石破碎建材垃圾棵粒直接进口到中国来了,
并且使用这些来自于意大利的天然大理石破碎建材垃圾棵粒作为原材料;
所以,
我们才能够烧制出这有如此逼真效果的意大利雪花大理石的图案纹理和质感触感”?
23、原告方的本诉言行,与下面这个“智子疑邻”成语故事有哪些不同?
-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
- 宋国有个富人,因下大雨,墙坍塌下来。他儿子说:“如果不(赶紧)修筑它,一定有盗贼进来。”他们隔壁的老人也这么说。这天晚上果然丢失了大量财物,这家人很赞赏儿子聪明,却怀疑偷盗是隔壁那个老人干的。
C、古代先贤通过这成语故事告诫人们,如果不尊重事实,只用亲疏和感情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就会主观臆测,得出错误的结论。
24、原告方的本诉言行,与下面这个“疑邻盗斧”成语故事有哪些不同?
- 《 吕氏春秋.有始览.去尤》篇。
人有亡鈇者,意者邻之子,视其行步,窃鈇也;颜色,窃鈇也;言语,窃鈇 也;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鈇也。俄而抇其谷而得其鈇,他日复见其邻人之子,动作态度,无似 窃鈇者。
- 从前有个人丢失了一把斧子,
怀疑是他邻居家孩子偷的。于是看那个孩子,走路,像偷斧子的;表情,像偷斧子的;说话,像偷斧子的;动作态度无论干什么,没有不像偷斧子的。
不久,他在山谷里挖地,找到了那把斧子。过了几天又见到邻居家孩子时,发现那孩子的动作态度便没有一点像偷斧子的人了。
- 归根到底,是他自己心里的错念,影响了自己的思维,将自身的不实主观臆想臆造,当成事实。
D、换作是在今天,假如他又是中国斧子协会的副会长。
他及他在中国斧子协会里的酒肉朋友下级哥们,是不是肯定早在“他在山谷里挖地找回了那把斧子”之前,就会去国家工商总局和法院这一类国家官府部门报案举报“他邻居家孩子偷了他据以养家糊口的谋生宝物一把斧子”了?
E、疑邻盗斧,即不注重事实根据,对人、对事胡乱猜疑。
古代先贤这个成语故事说明,主观成见,是认识客观真理的障碍。当人以成见去观察世界时,必然歪曲客观事物的原貌。做人处事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不能“凭空猜想不注重事实根据,一时在家看不见斧子的原告对人对事胡乱猜疑后,就一口咬死这斧子就是邻居家这孩子偷走,法官又以原告这胡乱猜疑的假事实为真,并以这假事实为根据,滥权枉法作出冤枉这孩子的,伤天害理不公判决 ”。
25、原告方的本诉言行,与下面这鲁迅所说有哪些不同?
A、鲁迅先生在他的《小杂感》结尾写了这样一段话:
一见短袖子,
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
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
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 当今人与环境都能友好人与自然都能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中国,
“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简一,简一大理石瓷砖”这一句广告语,
数亿“心地善良、思维正常、与人为善”的普通中国成年电视观众,
都能清楚直觉感知其含义就是“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的话,就用简一大理石瓷砖”。
为何,在原告方及一审法官眼中心里,
却会歪变成了“高档装修,不要用大理石,就要选大理石瓷砖”?
- 古语云,
“心好,看一切都是好”、“心歪,看一切都是歪”。
要是,现在有人在中央电视台做的广告中出现了一个穿着短袖子的人,原告方及一审审判员陈巧玲法官,会不会去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央电视台控告说“一个穿着短袖子的人”的广告其还有一个实际内含淫秽目的,就是要让我们投诉举报人“一见广告上这短袖子的人,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E、对“高档装修,不用 大理石,就用 简一,简一大理石瓷砖“这一句广告语,正常理性观众的直觉语义,理应是什么?
对“高档装修,不要用 大理石,就要选 大理石瓷砖”这一句广告语,正常理性观众的直觉语义,理应是什么?
正常理性观众对这两句广告语的直觉语义,能是一样吗?
- 什么是“文字狱”???
- 什么是“在制造文字狱”?
四、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在2017年11月20日独自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中宣称,她现已“审理查明”:
百度文库有简一公司培训部《如何卖好简一大理石瓷砖之导购技巧篇》一文。
五、试问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
1、您是凭什么证据确定此文真是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的广告行为及广告内容的?
2、这百度文库上的一份于 2013年7月自行上传的PPT的原文作者实际是谁?
其当时是否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的员工?其当时是否高时公司的员工?
3、这百度文库上的一份于 2013年7月自行上传的PPT上传者实际是谁?
其当时是不是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的员工?其当时是不是高时公司的员工?
4、凭什么证据证实该材料真是出自简一公司培训部?
六、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在2017年11月20日独自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中宣称“本院认为”:
就本案而言,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在本案争议广告虽然并未明确针对具体的竞争对手或者明确指向其他同类经营者的相关产品,但由于本案争议广告行为本身是特定的、具体的,同时,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系瓷砖产品的经营者,高时公司系大理石产品的经营者,均系建筑装修材料的销售主体,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因此,
高时公司作为与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存在市场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与争议广告有 利害 关系。
在此前提下,
高时公司以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存在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侵权之诉,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原告资格的规定,是本案适格原告”。
七、但是,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的此认为,其实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试问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
1、即使按您陈巧玲本人的认为,也不过是“因此,高时公司作为与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存在市场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与争议广告有利害关系”。
在这一重大关键事实问题上,您陈巧玲并没有胆大妄为地睁着眼晴瞎说高时公司与争议广告有“直接 利害 关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明明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 直接 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显而易见,
就算是按照您陈巧玲法官所认为的“高时公司作为与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存在市场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与争议广告有 利害 关系”,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准绳,
依法您陈巧玲是不是必须判决驳回原告高时公司这一起诉???
因为,
您陈巧玲法官是已经十分清楚地认定出了:
高时公司作为与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存在市场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虽与争议广告有 利害 关系,
但并不是“与本案与争议广告有 直接 利害 关系”!
其实,
民诉法这一规定列写的起诉条件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所针对和限制的就是本案原告这类起诉。
这,
恰恰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和“确保有限的司法资源不被浪费”。
- 这有如行政诉讼里,
被诉行政行为不能是“抽象行政行为”,
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 假如,高时公司有一审所判支持的如此诉权,相应社会后果即是:
- 高时公司除去对简一公司的本诉之外可以对全国成千上万家生产销售大理石瓷砖这一陶瓷品类的企业一个一个地提起本案类同诉讼。
- 全国成千上万家天然大理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一个一个都可以对简一公司提起本案类同诉讼。
- 全国成千上万家天然大理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一个一个也都可以对简一公司之外的对全国成千上万家生产销售大理石瓷砖这一陶瓷品类的企业一个一个地提起本案类同诉讼。
- 全国所有天然大理石产区的承包土地范围内有天然大理石的成千上万户农民,一个一个都可以对简一公司提起本案类同诉讼,也都可以对简一公司之外的对全国成千上万家生产销售大理石瓷砖这一陶瓷品类的企业一个一个地提起本案类同诉讼。
- 而且,2018年1月1日起,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还不是本案所谓只判赔一分钱,而是可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在本案一审判决时,
陈巧玲法官您是不是硬生生地“替代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了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的权力”,
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里的“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中“直接”这两个字删除掉了?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修改成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其实最高人民法院在《申请再审人上海百兰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大鹤蛋品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民申字第508号)这一案例里也早已经明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根据上述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商业诋毁行为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直接指明诋毁的具体对象的名称,
即并不要求诋毁行为人指名道姓,
但,
商业诋毁指向的对象应当是可辨别的。
(参见《申请再审人上海百兰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大鹤蛋品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民申字第508号)。
- 显而易见,
简一公司不存在侵犯高时公司的违法行为,高时公司主张的1元经济损失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纯属无中生有。
高时公司完全是在滥用诉权,以法院为工具,浪费司法资源。
- 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在2017年11月20日独自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中宣称“本院认为”:
关于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的广告行为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第一,简一公司在其公众微信号刊登的《涨姿势大理石,大理石瓷砖,还傻傻分不清楚》一文中,在表述大理石带有一定辐射、硬度低等缺点及瓷砖在装饰功能上的瑕疵后,再表述能继承二者之优点,并摒弃其不足的只有大理石瓷砖。从该文章的遣词造句与情节描述,可导致相关公众理解为所谓的大理石瓷砖商品,没有辐射等缺点。
事实上,大理石与瓷砖均带有一定辐射,该文章的宣传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
简一公司在其官方网站“简一产品”栏目介绍了部分产品,有意大利黄洞石、意大利红洞石等,并分别标注了“源石材产地”为意大利、缅甸、伊朗等国。
事实上,简一公司的产品系瓷砖,并不涉及“源石材产地”问题,该官方网站宣传的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
第二,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其经营的“仿大理石效果的瓷砖”的称谓;
简一公司及美居星经营部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及门店使用广告语“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
该称谓及广告语用语模糊、易产生歧义,
从网友对于“简一大理石瓷砖是大理石还是瓷砖的”问题的回答
以及高时公司提交的问卷调查情况可见,
部分消费者将“大理石瓷砖”理解为大理石、
部分消费者理解为含大理石成分的新型商品,
可见该称谓及广告语
事实上让消费者对“大理石瓷砖”的质量、成分等产生误解,
从而导致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
第三,大理石与瓷砖系具有不同物理属性的商品,
然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通过对两个不同商品的物理属性数据进行片面比对,
作出貶低大理石质量的结论性语言,
容易使消费者得出大理石有种种缺点而大理石瓷砖有种种优点的错误认识,
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从中获利,
为其获得不当的竞争优势。
第四、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使用“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简一,简一大理石瓷砖”的广告词,
其含义包含但不限于:
(1)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的话,就用简一大理石瓷砖;
(2)高档装修,不要用大理石,就要选大理石瓷砖。
此广告刻意对两种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真实属性给予有歧义的片面解读,
让公众误以为简一大理石瓷砖比大理石更高档,可以完全替代大理石,
从而降低公众对大理石的好感度,
提高了简一大理石瓷砖的认同度和好感度,
降低了公众选择大理石的意愿,
增加了公众选择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意愿,
抢占大理石的市场份额,
提高简一大理石瓷砖销售额。
综上所述,
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以比较广告的方式,
同时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和商业诋毁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
九、但是,
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的上列“第一、第二、第三、第四”,
其实也全都是“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
1、就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的上列认为中的“第一”而言。
(1)、其所谓“从该文章的遣词造句与情节描述,可导致相关公众理解为所谓的大理石瓷砖商品,没有辐射等缺点”,
这只是陈巧玲法官毫无客观事实根据歪曲客观事物原貌的
“智子疑邻”、“疑邻盗斧”、“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式
不实主观臆想臆造臆造。
(2)、即便,按陈巧玲法官所认定的“事实上,大理石与瓷砖均带有一定辐射,该文章的宣传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来判决,
该文章至多也就是“宣传内容不够全面,与客观事实相比,还有些事实(比如:木材、玻璃、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均带有一定辐射,且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都是辐射值在安全范围内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没有同时在文章内容里反映陈述”而已。
该文章根本不属于“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3)、因为,本案没有任何一个证据证明,
有过任何一个真正购买使用“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即案涉广告的相关公众),
是“从该文章的遣词造句与情节描述,导致其理解为天然大理石带有一定辐射,大理石瓷砖商品没有辐射等缺点”
并且“因此其对大理石瓷砖这一商品的真实情况实际产生了错误联想,从而实际影响其购买决策,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4)、其所谓,
简一公司在其官方网站“简一产品”栏目介绍了部分产品,有意大利黄洞石、意大利红洞石等,并分别标注了“源石材产地”为意大利、缅甸、伊朗等国。
事实上,简一公司的产品系瓷砖,并不涉及“源石材产地”问题,该官方网站宣传的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
这更是陈巧玲法官毫无客观事实根据歪曲客观事物原貌的
“智子疑邻”、“疑邻盗斧”、“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式
不实主观臆想臆造臆造!
(5)、“源石材”这3个字,是“高仿真大理石品类陶瓷行业人员的常用词语”。
说某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源石材产地”,
是意在说明“此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具体参照模仿的是采自哪里的哪一块天然大理石上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
是意在指出“被高仿的这一块模特儿天然大理石样品的具体来源是何处”。
说此批次大理石瓷“源石材来自于意大利”,即是陈述介绍说明“此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产品所高仿的这一块“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的模特儿天然大理石(即“源石材”)”是“来自于意大利””。
这,根本不可能是用以说明“此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是由于我们在烧制瓷砖时所用的泥土采自意大利”!
因为,这3个字是源“石”材,这三个字根本不是源“土”材。
这,根本不可能离谱到,
是所谓用以说明“此批次高仿真瓷砖能有如此逼真效果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是由于我们在烧制此批次瓷砖时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破碎小石粒系采购于意大利,正是由于我们把意大利的已被打破碎的意大利天然大理石破碎建材垃圾棵粒直接进口到中国来了并且使用这些来自于意大利的天然大理石破碎建材垃圾棵粒作为原材料,所以,我们才能够烧制出这有如此逼真效果的意大利雪花大理石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
因为,任何一个已成年的、生理发育基本正常的、心理思维发育也基本正常的、具有普通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一般注意能力和辩识能力的人,在长时间面对面看货、了解货、选货、验货、付款购买使用大理石瓷砖这货时,都自然清楚知道,这大理石瓷砖并不是把天然大理石块全部打烂彻底磨碎成粉后再用这些被磨碎成粉后的天然大理石棵粒来制作的,大理石瓷砖也就是瓷砖,瓷砖的原材料其实主要就是粘土和沙子。
而且,被磨碎成粉后的意大利天然大理石棵粒并不是孙悟空的毫毛,不可能象孙悟空的一根毫毛这样被孙悟空用口一吹便能变成和真孙悟空一模一样的假孙悟空。
(6)没有一个实例证据,能够证明,被告方以及全中国任何一个大理石瓷砖经营者销售者,对来购买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曾经或可能有过下列言行:
- 某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源石材”、“源石材来自于意大利”,就是说,“此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是由于我们在烧制瓷砖时所用的泥土采自意大利”?
- 某批次高仿真大理石瓷砖的“源石材”、“源石材来自于意大利”,就是用以说明,“此批次高仿真瓷砖能有如此逼真效果的图案纹理质感触感等,是由于我们在烧制此批次瓷砖时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破碎小石粒系采购于意大利,正是由于我们把意大利的已被打破碎的意大利天然大理石破碎建材垃圾棵粒直接进口到中国来了,并且使用这些来自于意大利的天然大理石破碎建材垃圾棵粒作为原材料;所以,我们才能够烧制出这有如此逼真效果的意大利雪花大理石的图案纹理和质感触感”。
2、就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的上列认为中的“第二”而言。
- 、其所谓“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其经营的仿大理石效果的瓷砖的称谓;简一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使用广告语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该称谓及广告语用语模糊、易产生歧义。部分消费者将大理石瓷砖理解为大理石、部分消费者理解为含大理石成分的新型商品,可见该称谓及广告语事实上让消费者对大理石瓷砖的质量、成分等产生误解,从而导致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
这,同样只是陈巧玲法官毫无客观事实根据歪曲客观事实原貌的“智子疑邻”、“疑邻盗斧”、“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式不实主观臆想臆造臆造。
- 、因为,
本案没有任何一个证据证明,
有任何一个真正购买使用“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即案涉广告的相关公众),
由于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其经营的仿大理石效果的瓷砖的称谓以及简一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使用广告语“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
而“将大理石瓷砖理解为大理石、理解为含大理石成分的新型商品”!
本案也没有任何一个证据证明,
有任何一个真正购买使用“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即案涉广告的相关公众),
由于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其经营的仿大理石效果的瓷砖的称谓以及简一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使用广告语“我们没有发明大理石,我们只是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
而“对大理石瓷砖的质量、成分等产生误解,对大理石瓷砖这一商品的真实情况实际产生了错误联想,从而实际影响其购买决策,导致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3、就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的上列认为中的“第三”而言。
- 、其所谓“简一公司通过对两个不同商品的物理属性数据进行片面比对,作出贬低大理石质量的结论性语言,容易使消费者得出大理石有种种缺点而大理石瓷砖有种种优点的错误认识,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这亦是陈巧玲法官毫无客观事实根据歪曲客观事物原貌的“智子疑邻”、“疑邻盗斧”、“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式不实主观臆想臆造臆造!
(2)、什么是贬低大理石质量的结论性语言?
贬低是一个词语,意思是故意降低对人或事物应有的评价。其反义是拔高、抬高、吹捧。
贬低了他人的商品,就是把人家的商品正常现有的高度降低了。
本案所谓的“有关大理石质量的结论性语言”,
全都是客观真实的,是既没有“降低对天然大理石应有的评价,也没有拔高、抬高、吹捧天然大理石”,
根本没有把天然大理石商品正常现有的高度降低。
本案所谓的“有关大理石瓷砖质量的结论性语言”,
同样全都是客观真实的,
是既没有“降低对大理石瓷砖应有的评价,也没有拔高、抬高、吹捧大理石瓷砖”。
(3)、陈巧玲法官在此处又硬生生地“替代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了修改司法解释的权力”。
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里的“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硬生生地篡改成了“容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解”。
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篡改成了“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容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
(4)、其实,
就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及天然大理石消费者共同都很关注想了解知情的有关大理石瓷砖和天然大理石的一部分事宜问题,
简一公司通过对两个不同商品的有关部分的物理属性数据等事宜进行客观属实的比对,
说出客观真实的有关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在某些方面异同的结论性说明语言,
是容易使消费者得出天然大理石在某些实用方面也确有种种缺点而大理石瓷砖在相应的实用方面也确有种种优点的正确认识(不是错误认识),
这恰恰是,
在充分尊重和保护购买使用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从而帮助购买使用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结合自身条件和需求最终作出正确的(不是错误的)购买天然大理石还是购买大理石瓷砖的决策”。
(5)、客观上,
就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及天然大理石消费者共同都很关注想了解知情的有关大理石瓷砖和天然大理石的一部分事宜问题,
简一公司对两种商品这部分有关事实所作的完全符合客观事实真相的宣传或者对比行为,
既不是”容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解”也不是“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
事实上,
就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及天然大理石消费者共同都很关注想了解知情的有关大理石瓷砖和天然大理石的一部分事宜问题,
简一公司对两种商品这部分有关事实所作的完全符合客观事实真相的宣传或者对比行为,
是“并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及天然大理石消费者误解”也“真没有造成相关公众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及天然大理石消费者误解”。
4、就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法官的上列认为中的“第四”而言。
(1)、其所谓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使用“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简一,简一大理石瓷砖”的广告词,其含义包含但不限于:(1)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的话,就用简一大理石瓷砖;(2)高档装修,不要用大理石,就要选大理石瓷砖。此广告刻意对两种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真实属性给予有歧义的片面解读,让公众误以为简一大理石瓷砖比大理石更高档,可以完全替代大理石”。
这,
更是陈巧玲法官毫无客观事实根据歪曲客观事实原貌的
“智子疑邻”、“疑邻盗斧”、“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式不实主观臆想臆造臆造!
(2)、在现代化复兴路上人与自然都能和谐相处了的当今环境友好型文明中国,
“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简一,简一大理石瓷砖”这一句广告语,
数亿“心地善良、思维正常、与人为善”的普通成年电视观众都能清楚直觉感知其含义就是“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的话,就用简一大理石瓷砖”!
为何,
在陈巧玲法官眼中在陈巧玲法官心里直觉感知到的其含义却会是与众不同,
却会是与数亿“心地善良、思维正常、与人为善”的普通成年央视观众的清楚直觉感知含义完全相反的“高档装修,不要用大理石,就要选大理石瓷砖”?
是数亿“心地善良、思维正常、与人为善”的普通成年央视观众的清楚直觉感知不正常吗?
(3)、要是有人在中央电视台的广告中出现了一个穿着短袖子的人,
陈巧玲法官是不是还能清楚直觉感知其实际含义还包含着
让人“一见广告上短袖子的人,立刻想到了白臂膊,立刻想到了全裸体,立刻想到了生殖器,立刻想到了性交,立刻想到了杂交,立刻想到了私生子”?
(4)、对“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简一,简一大理石瓷砖”这一句广告语,正常理性观众的直觉语义,理应是什么?
(5)、对“高档装修,不要用大理石,就要选大理石瓷砖”这一句广告语,正常理性观众的直觉语义,理应是什么?
(6)、正常理性观众对这两句广告语的直觉语义,能是一样吗?
(7)、什么是“文字狱”?什么是“制造文字狱”?
(8)、本案没有任何一个证据证明,
有任何一个真正购买使用“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案涉广告的相关公众),
是“因为此广告词,误以为简一大理石瓷砖比大理石更高档,可以完全替代大理石,从而降低了其对大理石的好感度,提高了其对简一大理石瓷砖的认同度和好感度,降低了其选择天然大理石的意愿,增加了选其择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意愿,从而导致其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提高简一大理石瓷砖销售额”!
十、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在2017年11月20日独自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中宣称“本院认为”:
关于简一公司、美居星经营部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商品称谓的正当性。
商品名称应有区别某类商品和其他品类商品的识别性,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简一公司的经营的产品系“仿大理石效果的瓷砖”,与大理石均属建筑装修材料,属于可相互替代的平行竞争关系。
然,简一公司在为其瓷砖产品命名时隐去“仿” 字,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其瓷砖产品的称谓,
该称谓既包含 “大理石”,也包含“瓷砖”,足以导致建材市场消费者认知混淆,
混淆其瓷砖与天然大理石的关系,使消费者对其瓷砖产品的成分、来源等发生误解,
误导有意选择大理石商品的消费者作出购买其仿大理石效果的瓷砖商品的错误决策,
其结果必然是损害到建材市场中大理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违背了一个商品分类或商品通用名称设立的基本原则。
因此,
“大理石瓷砖”的称谓虽然是简一公司自创使用推广后并由少数同业厂商、民间团体使用,
但是因其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被制止。
十一、然而,这,同样只是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h陈巧玲法官毫无客观事实根据歪曲客观事实原貌的
“智子疑邻”、“疑邻盗斧”、“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式
不实主观臆想臆造臆造。
(1)、陈巧玲法官在此处是“独自一人直接造法”,
硬生生地造出了所谓“商品名称应有区别某类商品和其他品类商品的识别性,商品名称不能由两个名词组成”这一陈巧玲自造法之商品命名强制性法则。
但,
其实是,
大理石瓷砖这一瓷砖新品类的命名“没有违反任何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本没有禁止大理石瓷砖这一瓷砖新品类的命名行为”。
- 、陈巧玲法官在此处,还无视客观事实真相,
在并没有任何一个天然大理石产品消费者证人证言等客观证据的情况下,
睁着眼睛瞎说“大理石瓷砖这一称谓既包含大理石,也包含瓷砖,足以导致建材市场天然大理石产品消费者认知混淆”。
而客观事实是,
大理石瓷砖这一瓷砖新品类的商品名称命名,
不但是“其最后的这两个字瓷砖已清清楚楚地显示出了自身是瓷砖”不是天然大理石,
做到了“瓷砖类商品和天然大理石类商品”的识别性。
大理石瓷砖这一瓷砖新品类的商品名称命名根本不是,
“足以”导致“真正购买使用天然大理石产品的真正天然大理石消费者认知混淆,以为其是天然大理石”。
大理石瓷砖这一瓷砖新品类的商品名称命名恰恰是,
肯定不会导致真正购买使用天然大理石产品的天然大理石实际消费者“认知混淆,以为其是天然大理石”。
而且,
大理石瓷砖这一瓷砖新品类的商品名称命名是还清楚显示出了,
在瓷砖大品类内部,
自身与仿木纹的木纹瓷砖、仿水泥的水泥瓷砖、仿牛皮的牛皮瓷砖、仿羊皮的羊皮瓷砖之间的识别性。
(3)、本案没有任何一个证据或证人证明,
有任何一个真正购买使用“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即案涉广告的相关公众),
由于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其经营的仿大理石效果的瓷砖的称谓,
而“将大理石瓷砖理解为大理石、理解为含大理石成分的新型商品”!
(4)、本案也没有任何一个证据或证人证明,
有任何一个真正购买使用“简一大理石瓷砖”的消费者(即案涉广告的相关公众),
由于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其经营的仿大理石效果的瓷砖的称谓,
而“对大理石瓷砖的质量、成分等产生误解,对大理石瓷砖这一商品的真实情况实际产生了错误联想,从而实际影响其购买决策,导致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由本来是想去购买天然大理石转而实际去购买了简一大理石瓷砖”!
(5)、简一公司在使用“大理石瓷砖”为其高仿真大理石瓷砖产品命名时,
根本不是什么有意隐去“仿” 字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其瓷砖产品的称谓。
更不是什么为了“要让想购买使用天然大理石的真正天然大理石消费者认知混淆,以为这大理石瓷砖就是天然大理石产品之一”。
(6)、2009年4月被告简一公司产销全国首批高仿真“大理石瓷砖”时,
完全是,
按照多年来国内陶瓷行业的业内约定俗成的瓷砖产品命名惯例,
有如数年前陶瓷行业内将仿木纹瓷砖、仿羊皮瓷砖、仿水泥瓷砖命名为“木纹”瓷砖、“羊皮”瓷砖、“水泥”瓷砖一样,
言简意明地,
将这在全国首创运用全抛釉工艺生产出的高仿真“大理石”瓷砖命名为“简一大理石”的。
当时,这世界上还没有“所谓权益因此商品名称而被侵犯了的天然大理石经营者原告高时公司”。
当时,所谓权益因此商品名称而被侵犯了的“原告高时公司根本没有出生”。
(7)、陶瓷行业内将仿木纹瓷砖、仿羊皮瓷砖、仿水泥瓷砖、仿大理石瓷砖命名为“木纹”瓷砖、“羊皮”瓷砖、“水泥”瓷砖、“大理石”瓷砖,
没有多加个仿字,
主要原因就是,不多加仿字更简洁说起来更顺口更通俗。
而且,
没有多加仿字,
也是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真正的天然大理石消费者及瓷砖消费者都肯定知道这是仿大理石的瓷砖这并不是天然大理石。
故,若多加个仿字,
反而实在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这,有如,
陈巧玲法官在法院办公室和同事交流说话及在家里和亲人交流说话时,自称正常肯定是“我”而不会是“我陈巧玲”。
因为,家人同事都可清楚识别出这“我”即是“陈巧玲”,
所以,陈巧玲只需简要通俗地自称“我”即可,根本不必多此一举地自称“我陈巧玲”。
(8)、显而易见,
被告简一公司按照多年来国内陶瓷行业的业内约定俗成的瓷砖产品命名惯例,
言简意明地将其生产面市的仿木纹瓷砖、仿羊皮瓷砖、仿水泥瓷砖、仿大理石瓷砖命名为“简一木纹”瓷砖、“简一羊皮”瓷砖、“简一水泥”瓷砖、“简一大理石块”瓷砖的行为,
依情依理依法依事实,
是根本不属于“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情依理依法依事实,
都根本不属于“损害其他木地板经营者及羊皮经营者和水泥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依情依理依法依事实,
都完全不属于“侵犯和损害了全中国木地板经营者及羊皮经营者和水泥经营者天然大理石经营者合法权利”!
(9)、陈巧玲法官在此处,是直接引取《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作准绳(见:判决书第25页倒数第4行)。
(10)、但是,
陈巧玲法官却没有注意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根本没有其判决书中所写的《不正当竞争法》!
(11)、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其实是并不能单独作为准绳用的。
(1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全文内容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这规定里是“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这规定里并不是“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条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 、具体来说,判定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高欲仿真大理石瓷砖产品的商品名称是不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不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是必须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里的“第五条至第十五条”作为准绳才对!
不能够象陈巧玲法官这样,
明明知道,
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高仿真大理石瓷砖产品的商品名称这一行为,
根本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里的“第五条至第十五条”所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竟然生拉硬扯毫无事实根据地闭着法眼瞎说:
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高仿真大理石瓷砖产品的商品名称这一行为,
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被制止。
(14)、就本案而言,
判定被告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说“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准绳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判定被告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说“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准绳,
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以及“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一审庭审笔录第26页第2行至第12行已经充分证实,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这个中国的首都北京市“职司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省级最权威最专业的行政管理部门”,
在2016年10月21日之前已经正式出具过一份相关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举报告知单》。
而且在这一份《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举报告知单》里,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明文
法定的职司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省级权威专业行政管理部门
已依法明确说明经调查判定确认:
“大理石瓷砖”是一种瓷砖制品,属于商品的通用名称!
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播出的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简一,简一大理石瓷砖”的产品广告,不属于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行为!
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被投诉举报行为不构成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第三大部分
关于“一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这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重大问题。
一审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
根本不是“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独任审理”(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案。
一审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等责任人,
把依法本应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这一审判组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合议审理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案,
违法变成了“只由陈巧玲这一个审判员审理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
导致(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案一审存在“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这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重大问题。
一、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陈巧玲在2017年11月20日独自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第2页第7行称:
本院于2016年3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二、但,相关客观事实,真相如下。
1、一审法院向上诉人送达一审开庭传票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
完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中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的规定要求,
用传票方式传唤的。
2、一审法院向上诉人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一审开庭传票等书面文书,
并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中 第一百五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
“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诉讼文书”的。
3、2016年10月21日一审开庭审理本案时,
书记员当庭所说的是“报告审判长,原告与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准备就绪,可以开庭。报告完毕”(见《法庭审理笔录》第一页第21行)。
4、2016年10月21日一审开庭审理本案时,
书记员当庭所说的,
并不是“报告独任审判员,原告与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准备就绪,可以开庭。报告完毕”。
5、2016年10月21日一审开庭审理本案时,
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本人,
当庭所说的,
是“当事人如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见《法庭审理笔录》第2页倒数第9行)。
6、2016年10月21日一审开庭审理本案时,
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本人,
当庭所说的,
并不是“当事人如认为独任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
7、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
是直到2017年11月20日,
才在(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案民事判决书第2页第7行写出了“适用简易程序”这6个字,
第一次对上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谎称“本案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
她是在法院这个专门司法机构工作多年的法律专业人员,
她并不是一个“在农村里从小没读过书不识字,成年后无业无知无法无天真不知法不懂法的”法盲村姑。
1、陈巧玲在接手本案看完立案庭移交给她的本案起诉材料时,
理应是非常明白非常清楚,
此案不是案情普通的民事案件,
此案本来“是中级法院才有资格负责一审的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类案情复杂案件”,
此案“是由于最高院近年给福建省自贸区所在地基层法院有特别授权,她所在的这区一级基层法院才有资格负责此类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类案情复杂案件的一审”。
2、陈巧玲在接手本案看完立案庭移交给她的本案起诉材料时,
理应是非常明白非常清楚,
此案绝对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3、陈巧玲接手承办本案看到被告依法书面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时,
她理应是非常明白非常清楚,
此案显而易见绝对不是
“A、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
B、能明确区分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
C、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承担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4、陈巧玲接手承办本案看到被告在答辩期内依法书面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时(至迟是2016年10月21日开完庭时)
她绝对是十分明白非常清楚,
此案显而易见绝对是
“A、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完全不一致;
B、根本不能明确区分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
C、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承担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有彼此百分百对立的重大原则分歧。”。
客观事实真相是,
本案“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承担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有彼此百分百对立的原则分歧”。
- 本案一审原告高时公司认为其是本案适格原告,
但本案一审被告简一公司则认为高时公司根本不是本案适格原告。
2、本案一审原告高时公司认为“被告简一公司的广告行为是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本案一审被告简一公司则认为“简一公司的广告行为不是虚假宣传、不是商业诋毁,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3、本案一审原告高时公司认为,“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商品称谓没有正当性”。
但本案一审被告简一公司则认为“简一公司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商品称谓百分百正当。
4、本案一审原告高时公司认为“高时公司主张的赔偿数额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但本案一审被告简一公司认为“高时公司主张的赔偿数额是没有任何侵权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在接手本案看到厦门中院2016年6月28日作出的(2016)闽02民辖终383号驳回本案一审被告管辖权异议的终审《民事裁定书》时((至迟是2016年10月21日开完庭时),
她绝对是十分明白非常清楚:
尽管其所在的这一个区一级基层法院已经终审裁定对此案是具有管辖权,
但是,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
特别是,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百五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
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
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
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能明确区分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
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承担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这一明确规定;
此案,
“依法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
此案,
“依法是绝对不可能由她一个人独任审理一个人说了算”的。
- 此案,“依法是必须适用普通程序”的。
- 此案,“依法是必须按规定组成合议庭”由三个合议庭审判人员集体负责审理判决的。
- 依法组成合议庭三人集体审理此案时,她能不能成为合议庭的审判长还不一定。
- 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时,就算她当上合议庭审判长了,她也还是不得不受到另两位合议庭成员的直接有效监督和制约。
- 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时,她就不可能象独任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时那样一个人说了算。
五、然而,不知具体何故,
在厦门中院终审裁定驳回本案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
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
竟然还有能力坚持并成功做到了
“绝对不能让此案的一审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此案的一审审理判决必须只能由她一个人独任审理一个人说了算,
此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必须确保百分百符合她的个人意愿”。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三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二)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四)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显而易见:
1、一审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
根本不是“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2、一审滥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巧玲等责任人,
是把依法应“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这一审判组织”对(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案进行合议审理,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改变成了“只由陈巧玲这一个审判员违法审理”。
3、(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案的一审,
确实存在“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这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重大问题。
结语
一、 综上所述:
1、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良知底线的一审审判员陈巧玲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
是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所作枉法裁判”;
并且,
这是一个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高达至少1000万元以上)的枉法裁判!
2、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
是一个“会造成法人高达至少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更换包装费用损失)”的枉法裁判!
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
是一个“对明知是不实、编造的证据予以采信”的枉法裁判!
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
是一个“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的枉法裁判!
5、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的(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
是一个“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故意错误适用法律”的枉法裁判!
6、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
这一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
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等责任法官,
真是胆大妄为无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的威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7、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
这一活生生践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指令尊严的祸国殃民害党行径,
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坚决反对的“执法不公”!
8、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天然大理石及大理石瓷砖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滥用职权歪曲客观事实真相践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
这一活生生践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指令尊严的祸国殃民害党行径,
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坚决反对的“司法腐败”!
9、司法机关的执法者与医院的医生有不少共通之处,
执法者的笔与医生的笔一样都是重若千钧,本来是不能出现丝毫错误的,
因为,他们稍有失误结果就是祸国殃民,都可能会害得他人“家破人亡”、害得社会动荡难安。
对这两个部门工作人员的要求显然应高于对工厂生产工人的要求,
众所周知,工人生产出一定比例的次品,社会危害不一定是太大,都得赔款下岗被炒。
所以,医生同行政司法官员,若水平不够或人品道德败坏,确实就更该要其立即下岗并及时将其绳之以法!
因为,
身为守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的行政司法机关的执法者,是在替国家和民族守护法治甘泉的水源。
行政司法机关的执法者稍有失误,结果就是祸国殃民!
行政司法机关的执法者稍有失误,都可能会害得社会动荡难安!
而且,
行政司法机关的执法者“将责任视为职权、将职权再变成特权、把特权又化成霸权”的违法乱纪言行,
将会沉重打击人们的法治意识和对法律的信仰!
所以,
依法是必须及时纠正制止并立案查处追究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建材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违背事实放肆践踏国家法律尊严” 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这一违法乱纪行为的责任!
对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为人处事太越法律底线太失普通正常建材消费者天良底线的审判员陈巧玲“违背事实放肆践踏国家法律尊严” 枉法作出(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这一涉嫌枉法裁判罪的行径,依理亦必须予以惩处!
而且,
枉法裁判的责任“必须落实到相关滥权枉法法官个人”!
只说是法院的枉法裁判而不说这是相关责任法官的枉法裁判,
这,
其实对人民法院及人民法院里并没有做错事的好法官们,
很不公平!
绝不应该让人民法院及人民法院里并没有做错事的好法官们,背负骂名!
有人常说,
老百姓恨黄松有类不法贪腐大法官,其实不然。
最恨黄松有类不法贪腐大法官的人,其实是法院内恪守廉洁依法公正判案的好法官!
有人觉得,
基层法院法官的清廉与否,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
其实不然,
相对于窃据高位的最高院巨贪黄松有大法官,
基层法院不法贪腐法官,
常常会“因寻租空间狭小而手段极端”!
高级法院不法贪官贪腐时,可能会涂抹一番,
基层法院不法贪腐法官的行径,则会是更不顾吃相直接赤裸裸强暴被害人更刺激人们的神经更胆大妄为。
基层法院不法贪腐法官不顾吃相直接赤裸裸强暴被害人刺激人们神经的胆大妄为放肆枉法腐败行径,
这东西更能直接激发人们的愤怒!
10、十九大报告为未来五年法治中国描绘了新蓝图: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相继推出,一批重大冤假错案被得到纠正,公平正义正在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走近群众、温暖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55次提到法治,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任何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略尽自已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人和现代中国法律人“对国家的民主法治、对中华民族的文明复兴、对社会的公平正义、对国家法律的尊严、对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 ”理应担负起的13亿分之一的责任,
身为现代法治中国的法律人之一,身为13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人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向贵机关致送本《报案举报专函》。
我期待并坚信,贵机关负责执法监督职司查处法官违法渎职犯罪的工作人员,一定有能力做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我期待并坚信,贵机关负责执法监督职司查处法官违法渎职犯罪的工作人员,一定能做到“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我期待,包括陈巧玲等相关责任人在内的所有公民心中,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程度,能向前推进13亿分之一毫米!
若贵机关认为此报案举报事项不属于自已管辖,盼请贵机关将此报案举报事项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按规定及时书面通知我。
若贵机关对于此份报案举报材料依法进行审查后认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或者,需要报案举报人进一步协助调查时;祈请贵机关能将需要报案举报人协办的事宜及时书面通知我。
若贵机关对于此份报案举报的材料依法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亦祈请贵机关能及时将该决定书面通知我。
最后,深深祝福:
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
我们的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的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共克时艰齐心协力共建共享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我们的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和党中央习主席及全国人民一道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报案举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李劲松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2018年 1月 13 日
附: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6)闽0206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全文复印件。
2、2016年10月21日《法庭审理笔录》第1页复印件。
3、2016年10月21日《法庭审理笔录》第26页复印件。
2018年8月11日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通报称——
行业高度关注的我们公司”厦门高时案件”二审已经结束。现把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8月10日,我们已经收到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案件二审裁定书。裁定:1、撤销该案件一审判决书,2、该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二、衷心感谢行业各级协会在此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大力支持、鼓励和帮助。衷心感谢各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关怀。
三、公司和我们的律师团队会继续加倍努力,为重审取得好结果而不懈努力,为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发展而不懈努力。
一句话:简一上诉成功了!http://www.sohu.com/a/246966338_149809